第一百二十六章 进城(1 / 2)

等得厉风走远去伺候朱僖登上马车,这鲁指挥使才偷偷的掏出两张银票看了一眼,然后他差点气歪了鼻子。两张银票加起来不过壹千二百两,他还倒陪了一柄宝剑出去。不过,厉风那强大的气息实在是吓破了他的胆子,他只能是打落牙齿和血吞了,反正那宝剑也是没花本钱的。

鲁指挥使在背后对着厉风低声诅咒了一通,然后盘算了一阵日后要如何如何报复,满脸带笑的带着属下锦衣卫上前,骑着马给朱僖带路。

加上朱僜自己带的军中属下,这支队伍一共超过了八百人,长长的队伍彷佛一条大蛇,跟在领头的鲁指挥使身后,朝着应天府行去。厉风在马上翻来覆去的看着手中的长剑,脸上笑开了花。这长剑长三尺半,宽二指,虽然不如青冥,但是也是一柄极品的宝剑了。骑马跟在他身边的朱僜可以听到,厉风正在那里低声嘀咕:“什么狗屁锦衣卫,说什么天下搜捕,彷佛滚汤泼雪,好像一个个都是凶神恶煞一般,这回还不是在我这里吃鳖?呸,锦衣卫了不起么?”

朱僜哑然,看着厉风不由自主的摇了摇头。

厉风一个马位后,小猫坐在朱僖马车的车辕上,抱着一烤猪头正啃得高兴。就看着那硕大的猪头不到一盏茶时间,就被小猫整个的啃成了骷髅,随后扬手就丢了出去,差点就把一个王府护卫给砸下马来。然后那小猫又从腰间挂着的巨大麻袋里掏出了一条煮羊腿,闻了闻后,皱了下眉头,张开大嘴又是一口,嘴里含糊不清的哼哼着:“不是烤肉,不香啊,不过,好吃。”

朱僖也走出了车厢,站在小猫身边看着小猫发狂一般的狂啃羊腿,不由得赞叹道:“昔有勇士樊哙,顿食生‘肉食’(猪,但是明朝避讳称为‘肉食’)后腿一条,但今日观之,厉虎实比樊哙更胜一筹。”

厉风听到朱僖的夸奖,差点就栽倒下马:“这算是夸奖么?樊哙是勇士不假,但是你还没有见过小猫出手,如何知道他这么厉害呢?无非就是小猫能吃,比樊哙能吃十倍罢了……也对,也许历史上的猛将,都是越能吃的越能打架,这小猫还是天生的该做猛将啊。”

而朱僖身后的小李子,则是愁眉苦脸的看着抱着羊腿狂啃的小猫,心里嘀咕着:“这下可好,这人一个人吃的,足以比上十几条壮汉,这府里的开销,可又要增加了。幸好厉风他师门只有这么一个看门童子,要是来一千个的话,恐怕王爷都养不起了。”

应天府(南京)四周低山盘曲,山环水绕,自然风貌独特。气势磅礴的长江自西向东横穿市区,辖内有秦淮河、滁河、玄武湖、莫愁湖、石臼湖、固城湖等流域水网纵横交织,水面占全市面积一成以上。后世评述:“其位置乃在一美善之地区。其地有高山、有深水、有平原,此三种天工,钟毓一处。而又恰居长江下游两岸之最丰富区域之中心,南京将来之发达,未可限量也。”

而此时,应天府也是整个大明朝最繁华的场所。自从朱元璋建国之后,他嫌应天府不够气派,干脆的就把天下富商、大户、世家全部迁徙到了应天,举天下之力建造了这么一座雄伟无比的城市。城内挥汗如雨,挥袖如云,往来的,尽是外地客商、四海游人。那来自海外各国的商船,很多就直接顺着长江直上,停靠在了他的码头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