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嫌我你走啊。”
“那没办法,我喜欢你啊,走不了。”
“那就忍着。”
“也忍不了。”潘森说,“我在教你如何成为一个讨人喜欢的孩子。”
“我为什么要当一个讨人喜欢的孩子,这世上有谁是我要迁就,我要讨好的?”欢欢反问,你去问问古时候的皇帝和太子,哪一个不是旁人来迁就的。
潘森说,“这是人族,身在红尘中就要懂得人情世故,若不是你投生成异火族和人族的太子,你这性格早就不知道挨了多少毒打,你总要学会人情世故的。”
“呵。”欢欢说,“不要你管。”
潘森知道欢欢是孩子心性,可心智坚定,就算无人教导,他也不会误入歧途成为一个令人厌恶的坏人,可他心中却总想让欢欢得到世间最好的。
有很多很多人喜欢他,爱护他,不止是他。
他希望全世界都爱欢欢。
“你好好跟着教授读书,不挑食,只要撑过三天,我就回四方城,怎么样?”潘森微笑下诱饵,“三天,你只要听我的话,我就回四方城。”
欢欢目光一亮,“真的?”
潘森一笑,“千真万确。”
“一言为定。”
“好!”
欢欢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,或许是真的不希望潘森再跟着他,希望潘森去做自己的事情,真的捏着鼻子听潘森的话。
不爱吃的蔬菜,捏着鼻子吃了,自己洗衣服,洗袜子,叠被子,还天天早上六点起来自己去买早点,逛景点抢着给教授们买票,逛累了会先去给教授们买水,吃饭会先问教授们口味,忌口,三名教授受宠若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