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森轻笑,“最近的品牌都没有出新款,这一季估计也订完了,不如上我家看一眼,我家的首饰多,我是明星这几年攒了不少配饰,有一些是古董,有一些是……珍藏,你应该会喜欢。”
欢欢去过潘森家,也常驻过,知道潘森有一个两百平米的衣帽间,只不过那时候他人小,对那些东西也不感兴趣,都没看几眼。
“行吧。”
潘森家是大平层,他不喜欢别墅,更喜欢公寓一些,私密性也好,一层楼全都买了,全部打通,一共有八百多平米,这一楼也就一户人家没有刷卡,基本上除了物业没人能上来,私密性极好。
靠河的一面全部改成了落地窗,不管是哪个房间都能看到河两岸的风光,欢欢有一段时间没过来了,潘森最近都住在家里,收拾挺干净的,井井有条。
上一次过来住时,他还是一个孩童,拖鞋还是一双粉红的兔子鞋,欢欢看着小巧的兔头鞋子,一言难尽。
潘森打开鞋柜,给他重新拿了一双灰色的拖鞋,这拖鞋和潘森脚上的拖鞋一模一样,成双成对的,桌子上的餐具也不知道是不是新添加的,也是成双成对的。
欢欢脸色一热,心中暗忖,他是不是错了?
他就不该来!!!